《無所畏懼》越往后看越精彩,我們才看韓通之被陳碩打得屁股尿流,羅英子和邱華看師父韓通之的笑話很過癮。接著,羅英子和邱華代接受郭玉的[性·侵]案,和瑋達集團楊總的律師陳碩打擂台。
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一邊看著羅英子和陳碩這對歡喜冤家互懟,另一邊又通過律師辦案的過程看到人性的復雜和多變。
現在,郭玉的[性·侵]案是羅英子和邱華用專利權的案子換來的,這兩個人決定為了心中的正義奮力一搏。
可是事情的發展還是出乎她們的意料之外,她們知道這個案子很難打,但是不知道這麼難打。
羅英子,邱華和夏舒好不容易找到六個證人,可瑋達集團的楊總和田總夫妻召開媒體發布會,一下子把局勢扭轉,六個證人害怕輿論的壓力,紛紛要求撤銷撕毀之前的證言。
羅英子和邱華正在躊躇之際,以為當事人郭玉會扛不住壓力,自動撤案。
沒想到發布會過后兩天,郭玉堅持要打官司,即使明知會輸也要打。
郭玉為了打這個[性·侵]案躊躇了很久,她鼓起勇氣來律所已實屬不易。剛開始,她被兩位律師勸說放棄打官司,無奈的她故意摔斷腿,這樣就能避免跟楊總一起出差,受他的逼迫和侵害。
沒想到,瘸著腿去公司上班的她卻被田總故意找理由辭退,她不得已打勞動仲裁的官司,可她去公司領勞動補償時,又無端受到楊總的侮辱傷害。
郭玉忍無可忍,郭不可忍,她改變主意,堅持要打[性·侵]官司。
她本來不想老家的父母知道自己的事情,可官司開始,她不知道誰告訴了她的父母,導致她的父母不辭辛苦,大老遠的跑過來罵女兒忘恩負義,不該告恩人。
我們猜猜是誰告訴郭玉的父母,郭玉在這個城市人生地不熟,有誰能知道她老家和父母的信息呢?大機率是資助者。
瑋達集團多年來,一直支持貧困地區的女學生讀書,集團領導人手里肯定有受助者的詳細資料。
這個告密的資助者不是被告人楊總,而是楊總的夫人田總。
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呢?
因為從郭玉進律所起,田總就打定主意要她絆倒自己的丈夫楊總。
田總知道自己的丈夫楊總性騷擾女性多年,她為何自己不跟丈夫談判,畢竟她在楊總的辦公室里裝了攝像頭。 她的視訊證據能充分地證明丈夫婚內出軌,私生活混亂,[性·侵]女性。
她手握王牌,完全可以以此要挾丈夫把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轉移給自己。
她沒有早早地出手,也許是因為她起初需要和丈夫攜手把公司做大做強。再者,如果她以此要挾丈夫楊總,楊總完全可以耍賴不認賬,田總也不想自己把這個丑事公之于眾。
因為這樣做,于公,損害了公司形象,對公司不利。于私,家丑不可外揚,田總并不想讓外人知道自己有這麼一個丑陋的丈夫。
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,田總之前一直不出手制裁丈夫,是田總看不起這些受資助的女孩子,她縱容丈夫侵害這些女性,其實也是懲罰和報復她們。
田總曾在發布會上說,我們瑋達集團一直以來資助她們讀書,但是并不代表我們要負責她們整個的人生。
這句話的意思是,受資助的女性畢業之后絕大多數都進入到了瑋達集團工作。田總認為這些女孩子,缺乏生存能力,之前她們讀書需要幫助,現在讀完書找不到工作,還是需要幫助。
田總認為瑋達集團幫助這些女性太多了,她太瞧不起這些女性了,所以縱容丈夫楊總的行為,某種程度上就是對這些女性的不屑和懲罰。
如果不是郭玉堅持要告,田總大概還會一直對丈夫裝聾作啞下去吧。
那田總為什麼在郭玉的[性·侵]案上推波助瀾呢?
田總認定了這個郭玉跟之前的很多受侵害的女性不一樣,她看到郭玉的勇敢和堅強,郭玉居然為了躲避楊總故意摔斷自己的腿。
而之前的好多受侵害的女性,要麼半推半就的順從,要麼忍氣吞聲,要麼隱姓埋名,遠走高飛。郭玉是唯一一個要告自己丈夫的人。
田總看到了一種契機,她可以利用這個郭玉絆倒丈夫楊總。她深知這個官司一旦開打,公司和個人名譽受損,但金錢絕不能受損失。
所以利用郭玉絆倒丈夫,她有兩個好處,一是可以不再忍受骯臟無恥的丈夫,另一個可以利用手中的證據剝奪丈夫在公司的所有股份。
不得不說,瑋達集團的田總,是商場的女強人,更是運籌帷幄的高手。
郭玉最后能贏,羅英子和邱華能打敗陳碩,最關鍵的因素,還是因為田總要絆倒丈夫的決心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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