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說,春節是婚姻的「照妖鏡」。
幸福的人,在朝夕相對中,濃烈了感情,熾熱了婚姻。
不幸的人,卻在雞飛狗跳里,從牽手變放手,從情人成陌路。
正如林清玄所說:
「當一個人無法過一個好年的時候,過年往往比平常帶來的更加寂寞與悲愁。」
春節,不僅是人們情感的集結地,更是婚姻的晴雨表和溫度計。
而一段婚姻好不好,過年見分曉。
過年回誰家,照出了婚姻的狀態
年少時,過年只是一桌年夜飯的距離。
結婚后才發現,年夜飯易得,難的是身不由已。
一年一次的除夕,年夜飯在哪吃,年和誰過,成了許多夫妻矛盾的焦點。
綜藝節目《情感大裁判》中,28歲的李女士,不顧父母反對,遠嫁他鄉。
日常生活,小兩口幸福甜蜜,順遂安寧,可每到年關時節,兩人總要為去誰家過年而爭吵不休。
「結婚第一年,肯定要在婆家過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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