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光第一次見李慕嘉,就對李慕嘉產生了濃厚的興趣。
那天,李慕嘉去恭王府給北方置地的趙總送合同,恰巧碰到黎光,李慕嘉以為黎光是恭王府的經理,便向黎光解釋自己手機壞了,聯系不到趙總,想讓黎光行個方便,帶自己進去,黎光不能帶李慕嘉進去,但可以幫李慕嘉轉交,李慕嘉為了感謝黎光,給了黎光二十塊錢小費,請黎光喝奶茶。
李慕嘉給黎光小費,只是單純的感謝黎光幫忙,但在黎光眼里,李慕嘉迷一樣的操作,既可愛又特別。
李慕嘉和黎光第二次在見面是在一家烤鴨店,李慕嘉的工牌掉在烤鴨店被黎光撿到。
黎光和李慕嘉都認出了對方,只不過李慕嘉再次把黎光認作飯店經理,李慕嘉向黎光要了一張名片,說是以后有什麼商務接待都會聯系黎光,黎光沒有向李慕嘉解釋自己的身份,李慕嘉接過名片看到黎光的名字,也沒有認出黎光就是黎明集團的老總。
李慕嘉傻乎乎的模樣,甜甜地微笑,自此便印在了黎光的腦海里。
吳劍秋曾對李慕嘉說:
「我發現你有時候真是傻的可愛,難怪黎光對你有好感。」
黎光對李慕嘉的好感,逃不過吳劍秋的眼睛,吳劍秋說李慕嘉「傻的可愛」,言外之意就是黎光喜歡李慕嘉不是真心實意地喜歡,而是一時興起,李慕嘉的那股「傻勁」讓黎光覺得很新鮮。
要知道,黎光不僅是一個職場高手,更是一個情場老手,黎光接觸過各種各樣的女人,但唯獨沒有遇到過像李慕嘉一樣「特別」的女人。
《一路朝陽》吳劍秋不知道,黎光為了拿下李慕嘉,下了多大一盤棋。
黎光和李慕嘉第三次見面時,黎光是以黎明集團的投資人出現,李慕嘉則是作為吳劍秋的助理律師。
李慕嘉一眼就認出了黎光,但李慕嘉沒有聲張,沒有驚訝,而是自然地和黎光相互作了自我介紹。
吃飯的時候,黎光問起李慕嘉的名字。
李慕嘉回答說:
「李是木子李的李,慕是羨慕的慕,嘉是嘉峪關的嘉。
你跟嘉峪關什麼關系啊?
到此一游。」
李慕嘉幽默地回答換來了黎光高度評價。
黎光說:
「吳律師,這小姑娘可以的,精明。」
看得出來,黎光對李慕嘉很滿意。
在去見黎光的路上,吳劍秋曾交代過李慕嘉她點了一款葡萄酒,如果客戶問起葡萄酒的味道為什麼這麼奇特,就讓李慕嘉說是因為這個葡萄酒的的制作過程特別的獨特。
吃飯的時候,黎光喝了一口葡萄酒表示很滿意,李慕嘉趁機按照吳劍秋事先教她的那樣介紹葡萄酒,不料吳劍秋說的那款葡萄酒沒有了,就臨時換了一瓶價格相當的紅酒,吳劍秋及時打斷李慕嘉,并告訴她葡萄酒更換了,李慕嘉擔心自己「出丑」會影響公司的合作。
但黎光并沒有笑話李慕嘉,反而覺得李慕嘉傻的可愛。
之后,吳劍秋便把跟進黎明大廈的項目交給了李慕嘉,李慕嘉很快就擬好合同去找黎光簽字,并且感謝黎光沒有說出他們事先就認識的事,因為李慕嘉不想因為一點點小小的關系就推動這次合作。
黎光表示,這次合作自己早有意向,并且看重的是金達的實力和吳劍秋在業界的口碑。
李慕嘉以為,這次合作能夠順利推動,有一點點自己的原因,但很顯然,李慕嘉多想了。
黎光作為「一塊難啃的骨頭」,就連吳劍秋都拿他沒辦法,段然不會因為一個才見過兩次面的人就被推動。
李慕嘉和黎光交談時很愛笑,李慕嘉的笑感染了黎光。
黎光毫不掩飾的對李慕嘉說「笑起來很好看」。
可以看出,黎光三次對李慕嘉感興趣,都是因為李慕嘉每次都是笑著和他交談,這讓長時間處于高壓力環境下的黎光很放松、很快樂。
為了拉近和李慕嘉的距離,黎光毫不吝嗇地送了李慕嘉一瓶葡萄酒,李慕嘉盛情難卻只好接受。沒想到李慕嘉轉手就送給了吳劍秋,這讓黎光對李慕嘉更加好奇。
李慕嘉剛接手黎明大廈的項目,黎明大廈的工地就出了問題,一位工人被外掛石材砸傷,吳劍秋第一時間通知李慕嘉處理。
受傷的工人希望得到伍萬元的賠償金,但項目經理仗著開發商墨大集團是黎明集團的第一大股東,堅決不同意。
為了維權,工人們紛紛說都是因為外掛石材斷裂,質量不合格才讓工人受傷,要是捅出去開發商必然吃不了兜著走,為了不把事情鬧大,李慕嘉承諾24小時之內解決問題,工人們才各自離開。
墨大集團項目經理對李慕嘉的做法大為不滿,并且威脅李慕嘉莫大集團和黎明大廈是一家人,希望李慕嘉不要把事情鬧大。項目經理人多勢眾,李慕嘉為了自己的安全著想,只好假裝保證自己不會多事。
事后,李慕嘉向吳劍秋如實匯報了外掛石材的問題,還從現場拿來一塊石材,吳劍秋立刻打電話向黎光匯報此事,黎光妥善處理了外掛石材的問題,還給受傷工人相應賠償,傷者也給李慕嘉送來錦旗表示感謝,吳劍秋對李慕嘉的做法很滿意。
黎光為了讓莫大海收手,聯絡其他股東,讓吳劍秋出面舉報莫大海。
這樣一來,李慕嘉就被連累受處分被迫停職,李慕嘉想不通,她明明為傷者爭取了最大的利益,到頭來卻換來這樣的結果。
其實,這都是吳劍秋和黎光的計策。
吳劍秋為了保住黎明大廈這個項目,只能「犧牲」李慕嘉。而黎光為了扳倒莫大海,也只能讓李慕嘉背鍋。
隨后,黎明大廈項目經理因偷工減料被抓,黎光決定直接起訴莫大海,為了補償李慕嘉,黎光希望吳劍秋能讓李慕嘉成為黎明集團的代理律師。
李慕嘉剛從行政崗位轉為助理律師,還沒有準備好,吳劍秋并不贊同李慕嘉代理這個案子,但架不住黎光的要求,吳劍秋只好同意。
可以說,李慕嘉的這次機會是黎光給的。
李慕嘉的母親摔倒住院,醫生建議手術置換髖關節,但李母不想給李慕嘉增加負擔,拒絕做手術,堅持要保守治療。
李慕嘉只得苦苦規勸母親做手術,二姨也在一旁幫忙勸說,李母就是不同意,之后醫生查到李母有一份商業醫療保險,手術費可以全報銷,李母才欣然接受手術。
李慕嘉不記得她給母親買過保險,父親也不可能會買,正當李慕嘉苦苦思索時,黎光從紐約回來,直接趕奔無錫來看李慕嘉,這時李慕嘉猜到是黎光幫母親買的商業醫療保險,李慕嘉很感激。為了感謝黎光,李慕嘉請黎光吃了一碗餛飩。
黎光和李慕嘉說了很多自己的事,并且趁機對李慕嘉表白:
黎光說:
「李慕嘉,你很聰明,你應該知道,這麼晚我特地過來看你,是代表什麼。但我要聲明一下,首先呢,我失婚了,目前處于單身狀態,其次呢,失婚之后我確實是找過女朋友,但是都好聚好散。」
黎光恰逢其時的表白,李慕嘉無法拒絕,但也沒有接受。
黎光一針見血的說出了李慕嘉心里的想法:
「我知道,你可以找到很多很多的理由說服你自己不要跟我在一起,但我想著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或許是,你會顧慮我們真在一起了,最后沒有結果,那是不是很不值,浪費了很多時間,可你要想一想,我的時間也是不可逆的,對于一個四十不惑的男人來說,我的時間成本,它的寶貴,并不亞于你的青春。」
黎光的告白,帶著滿滿地誠意,黎光就是要讓李慕嘉知道,雖然他比李慕嘉大很多,但他的時間很寶貴,他愿意為李慕嘉付出時間,也希望李慕嘉不要覺得是浪費青春。
黎光對李慕嘉從一開始的感興趣,再到後來的想要在一起,不是單純的想要玩玩而已,而是真的對李慕嘉動了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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